彰化縣鹿秀社區大學 學員須知
一、上班時間及聯絡方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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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課期間,若學員有任何問題需連繫行政人員,請於下列時間內來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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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上班時間: |
星期一~五:下午02:00~晚上9:00 星期六:早上09:00~下午04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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Ü ◎聯絡方式: |
電話:鹿04-7785218秀04-7682619 傳真:鹿04-7785217秀04-7682629 |
二、社區大學休假日以人事行政局公告為準,適逢國定假日之課程自動順延一週結束。
三、為落實社區大學知識解放、公民社會之辦學理念,每學期第九週統一訂為公共參與週並舉辦各種免費之多
元學習講座及活動,並視同正式課程,學員有參加之權益及義務,未參與者記缺課一次。
四、因故未能到班上課者,請致電 鹿04-7785218秀04-7682619向社大辦公室行政人員請假,唯一學期事假時數超過實際上課時數三分之一,無法取得該課程研習證書。
五、加、退、換選課辦法攸關學員權益,敬請學員多加留意!
(一)開學第一、二週結束前可接受學員加、換選課程,但第三週起校方不再接受加、換選課程。學員如需
退選或辦理課程轉換請於該週確認,自退選起算日起至社區大學辦公室填具申請表,並於二週內辦理
完畢,逾期恕不受理。
(二)報名註冊費、保險費:恕不退費。
(三)學費:第一、二週退選,可退全額學分費者全額退費;逾加退選期限申請退費者,未逾全期二分之一
者,得按未上課週數比例退還,逾全期二分之一者,恕不接受退選,請學員務必注意。
(四)材料費:未購置成品者,應發還所代收之費用;已購置成品者,得發還所代購之成品。
(五)符合退保證金標準者(缺課次數達1/4次以上者恕不退還),保證金退還請於新學期開課後一個月內攜帶收
據辦理,逾期恕不受理。
(六)辦理退費請檢附選修課程之收據及學員證,並請於規定期間內辦理。
六、學校相關事務
(一)教室空間使用:如有臨時調課,請班代於前一週告知社大辦公室,以利教室安排,請學員於上課後帶
走隨身垃圾,共同維持環境清潔,教室內的桌椅文具請學員務必保持原狀,尊重彼此上課之權益,不
要留在教室內或走廊上。下課後須將教室之窗戶、電源、冷氣關閉。
七、本社區大學嚴禁學員於校園中從事任何商業買賣行為,若發現有任何異常情形請即時向辦公室反應。若因授課所須之各項必要設備或教材,將由授課教師填寫上課材料需求表,待各分校辦公室核定後公告。
八、請學員上課時務必隨身攜帶學員證,作為進出校門之憑證,並供課務人員掌握學員修課狀況用,為維護班
級正式學員的權益,請協助注意擅自進入的旁聽生。
九、請各班級選任一名班代,協助班級運作,擔任班代者,學分費享有單科課程5折優惠。